政策规章

东北林业大学云服务器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25 14:37:00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东北林业大学云服务器是一种IT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使用户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资源(硬件、平台、软件)。服务对象为东北林业大学各学院(部)、处(室)及直属单位的教职员工。

第二条 申请云服务器教职工(以下简称“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和《东北林业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申请用户需登录数字东林-办事大厅填报“云服务器申请流程”,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完成云服务器的线上审批流程。

第四条 云服务器只允许从事与学校教学、科研等相关的基本服务,如需用于其他服务,需要在OA系统申请时特别说明,待所在单位及网络信息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供服务。

第五条 禁止云服务器用于提供电子公告BBS论坛服务、对外宣传非法信息、商业用途等服务。

第六条 用户在云服务器上必须使用正版软件,软件产生的法律纠纷由用户负责。

第七条 用户申请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服务器运维经验,用户必须定期对云服务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网站代码安全、服务器操作系统漏洞补丁、数据库漏洞补丁等,定期升级杀毒软件,定期查看维护日志,定期更改密码。

第八条 用户必须自行做好云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工作,并保证备份全面性、自动性、安全性、实时性、有效性,防止云服务器的数据遭到窃取或泄露。

第九条 用户违反服务条款,或服务器中毒、被黑客入侵、服务器用于作反向代理、服务器用于异常攻击其他服务等情况,数建办将有权终止服务器运行。

第十条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物理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畅通,负责虚拟服务器资源的划分、IP地址的分配、网段划分、网络流量监控、使用情况监控等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数建办提前发布在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帮助文档站help.nefu.edu.cn云服务器栏目,并协助用户及时恢复。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电话:(0451)82192020

备案号:黑ICP备19004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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