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章

数字东林信息门户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25 14:32:27 浏览次数:

数字东林信息门户是面向全校师生的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一站式、个性化的综合信息服务。为了保障数字东林信息门户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信息门户使用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及学生,采用实名制认证方式。

第二条 数字东林信息门户集成包括教务管理系统、一卡通系统、科研管理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图书馆系统、新版邮件系统、人事系统、资产系统、财务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研究生管理系统、大学工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等多个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单点登录。各业务系统由负责部门管理。

第三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数字东林账号和密码的维护工作。忘记密码的用户,本人联系网络信息中心研发部人员进行密码重置。

第四条 各单位信息安全负责人及信息安全员负责各模块(包括圈子、通知、活动、投票、问卷调查、小组)的发布和审核工作。

第五条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机关信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等所禁止的其他内容。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

第六条 拟添加到数字东林首页进行展示或者链接的业务系统模块,需要该业务系统管理部门通过数字东林-办事大厅申请,填报“数字东林业务模块展示申请流程”,本单位的负责人审核,网络信息中心审核同意后进行添加。

第七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电话:(0451)82192020

备案号:黑ICP备19004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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